名称:2024年常州市普通国省干线路网监测设施外场维护项目
服务范围:2024年常州市普通国省干线路网监测设施外场维护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对项目范围内(包括5个I类交调站点(含共杆视频)、13个Ⅱ类交调站点(含共杆视频)、35个高清视频站点)的路网监测设施提供外场维护工作。
服务要求:(1)保证数据采集正常传输,设备精准度符合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相关规范和要求。
(2)做好外场路网监测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故障排除等工作。
(3)在提供正常系统、设备故障处理的基础上,提供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设备、系统巡检和设施保养服务,并提供相应的巡检报告,保证交通量调查站点正常运行,保证交通量调查站点外场设施的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止网络入侵和不良信息发布。
(4)合同维护期内,因施工或其他原因造成电缆损坏,承包人需做好及时维修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确保站点正常运行。
(5)成立专门的维护小组,有专业且相对固定的软、硬件工程师承担维护服务工作,人员有变动的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发包人报备并取得发包人认可方可进行设备维护。
(6)对于保障信息在24小时内反馈处理结果及意见。
(7)对于不影响发包人设备运行工作的一般性故障,工程师将首先向甲方提供故障电话支持服务或现场响应服务;对于已导致或影响设备运行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系统故障,工程师应6小时提交解决措施,并在48小时内解决故障,若特殊原因4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以书面形式上报发包人具体原因及预期修复时间。
(8)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和系统运行情况,向发包人提供有关系统使用管理、性能优化等方面的技术咨询。
(9)承包人需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员安全,若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10)维护期内,承包人需免费提供两次清单内所含监测设备的运行质量检测服务,符合《江苏省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工作考核办法》文件要求,并出具相关报告。
(11)承包人必须及时做好相应的巡检、维护台账记录,服务周期到期前15个工作日内,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服务周期内所有的巡检、维护台账资料,作为履约依据之一。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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