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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续聘事项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24-01-10 11:07:47 浏览次数:  字号:〖
 

  1、2023年10月-12月已经参加了评审专家库系统里的年度考核,是否需要参加续聘培训?

  答:入库满三年的评审专家如有意愿续聘,则必须参加本次续聘培训。每位专家每年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与续聘无关系。

  2、在哪里进行培训?

  答:为方便专家参加培训,市县财政局及省财政厅均推荐了部分培训机构供专家选择,机构名称及价格见江苏政府采购网首页“最新通知”栏目: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tzgg/4e/4e0692d15f3148e7a7465837e998d5aa.html?_t=1704272826375

  3、之前的培训证书是否可用。

  答:部分专家在2021年、2022年、2023年参加过市、县财政部门组织的专家培训,以上证书均可使用,新的续聘期则从证书取得时间为准。例如,某专家上传了2022年10月8日的培训证书,则该专家的新一轮聘期是2022年10月8日-2025年10月8日。

  4、续聘培训结束后,下一步骤专家怎么操作?

  答:续聘培训结束后,培训单位会将续聘培训证明发给专家。专家将续聘培训证明上传到评审专家库系统—“续聘申请”中,完成续聘申请操作。

  5、评审专家入专家库满3年须参加续聘培训,如何界定3年,从什么时间开始算(XX年XX月XX日)?怎样查看专家个人的入库时间?

  答:“入库时间”是从系统内终审进入专家库时间算起,系统内有显示专家入库时间(可登录评审专家库系统,在“基本资料”里有显示专家个人的“入库时间”)。当入库时间满三年前3个月,专家库系统会发短信提醒专家参加培训,关注续聘时间。

  6、续聘培训,如不参加会怎么样?

  答:评审专家的聘期为3年,评审专家入专家库满3年的,如果不参加培训,不申请续聘,则届满后系统会自动解聘。解聘后的专家,如果想加入专家库则需重新申请入库。

  7、如专家在提交”续聘申请“后发现有填错之处,如何处理?

  答:请联系所在地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从系统里退回。专家修改好后重新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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