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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3 10:10:58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前期财政部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此后,财政部根据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2年8月1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gk.mof.gov.cn)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zbzfcgf@163.com,并在主题里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一式两份)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国库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征求意见”字样。

  财政部

  2022年7月15日

附件: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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