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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改造设计项目采购意向
发布日期:2020-12-30 13:30:06 浏览次数:  字号:〖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常州第一人民医院拟就“健康管理中心改造设计”项目开展院内商务、技术调研。

二、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人民币15万元。

三、项目具体要求   

序号

位置

面积

设计要求

具体内容

1

1F外立面门头、电梯、大厅局部(接待区、服务台等)

511

室内装饰效果图/施工图

1)门改造更换为电动移门加门斗。(2)扶梯拆除(电梯公司负责),更换2部观光客梯,电梯井道设计。电梯改造区域增设1间文印室、1间资料室。(3)大厅东面改成6个敞开式业务接待和财务收费窗口。大厅中间设综合咨询服务台。(4)对大厅的灯光布置进行改造,大厅功能设置满足同步的信息化设施建设和改造(启用自助一体机,实施排队取号办理业务等)。

2

3F公共区域、候诊大厅、增2间诊室

950

公共区域墙面、顶面重新设计。候诊大厅重新设计。新增彩超室2间。

3

4F公共区域

610

公共区域墙面、顶面重新设计。

4

5F公共区域、接待台、候检区、增2间诊室

725

公共区域墙面、顶面重新设计。新增接待台1个、候检区1个。新增心超室1间、妇检室1间。预留开展新项目的诊室几个。

  四、相关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特殊资质要求:

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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