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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规划项目采购意向
发布日期:2021-01-27 16:50:33 浏览次数:  字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常州市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150

三、采购需求

为尽快落实国家和地方近年来出台的促进老龄事业及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设施体系,完善各级养老配套设施,提升城乡养老公共服务能力,形成均等化、特色化的养老设施布局,同时为了加强资源整合,有效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常州市民政局拟开展常州市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以法定手段逐步推进全市养老服务设施的有序发展。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现状分析、规划评估、趋势研判、体系构建、空间布局、近期实施等内容。

1. 规划范围:常州市域范围4375平方千米,包括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溧阳市。

2. 规划期限:与常州市空间规划保持一致。

3. 规划对象:《规划》所指养老设施为专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医疗、文化教育、健身娱乐、精神慰藉、日间照料、短期托养、紧急救援等方面专项或综合服务的建筑、设施、机构、场所的通称,包括养老院、老年养护院、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老年大学(学校)、老年活动中心(室)、日间照料中心、养老综合体等。

4. 规划原则:《规划》应以“以人为本、提升服务,规模合理、盘活存量,城乡统筹、完善体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原则进行编制,编制过程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紧密衔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投标人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因全国机构改革,影响编制单位更新资质证书,如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在2019年到期的,可继续使用,视为有效资质证书) 

五、采购时间

      2021年2月

六、企业类型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七、产品类型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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